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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貓小姐



我的理想是能做到妖言惑眾。妖言,就是怪力亂神,離經叛道,想東想西,亂吵亂鬧。小說是一種比較能夠做到這一點的書寫方式:喧嘩與暴亂之中,有深藏的寧靜。惑眾的意思是,希望你能夠讀到我。妖言並不難,對我來說,順性而已,但惑,如情挑,你知道我又不知道我,你接近我又不接近我,似近又遠,或有或無,真亦假時假亦真,為之媚——書之媚,非常難,大概這就是藝術了。

黃碧雲〈巫〉

不知道什麼時候,咪咪向我借走的《後殖民誌》無聲悄悄地回來了,在我漫亂的書架上,偶地抬頭找資料時,見到。我在寫著這一段話的那一頁用N字貼貼上,想起當初看它,我心之戚戚。Foucault說所有的語言都是一種政治力的展現,所有的文字,可見不可見的,書寫與否,一旦成為文本,都是一種權力。隨著自己研究取向的開展,開始愈被後結構主義(post-sturcturalism)將論述與權力結合的觀點感到一種著迷。儘管讀不懂羅蘭‧巴特的《戀人絮語》,但是卻愛極了巴特解構文本時用的這一個譬喻,每一個看似官冕堂皇的論述在精細分析後,拆拆解解下,每一個符號和字看起來都在暗微而曖昧地表述,如戀人喃喃的絮語,就像那麼多的庸俗的不可耐的羅曼史,足以令人沈迷。

讀黃碧雲的故事,和那些在擁擠如蟻群之眾的城市裡的你,你只要靜止,只要靜止,就會被巨大的腳步聲響掩沒。老師問我有沒有興趣寫文章,一起到香港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。香港,那些如血腥紅的招牌,大大的,在無法辨明夜色的香港街頭,那麼多的LV,過季的明牌,和明星狗仔的八卦在流竄,整個香港,不夜的。因為黃碧雲,所以香港對我來說一直有一種很微妙的感情和意義,就像一個你戀慕的人,無時無刻牽動著你靈魂與思緒的那種蕩漾,誠如,我戀慕著小田切讓所生的慾望與想像,那個關於他的,如何成為他的一切,慾望而想像。黃碧雲來過孤嶺街小小的劇場中跳過舞,黃碧雲跳佛朗明歌舞,為了跳舞到西班牙去。我一直是怯懦的,雖然外表看起來狂烈而躁動,內裡何其怯懦。欣羨著那些付諸行動的人,敢於放棄與捨得的人。

早期的黃碧雲《我突然想起妳的臉》其實比較像是關於女子關於愛的小說,書的簡介這樣說:「在生命裡,總有一些時刻叫我們思之淚下,或者泫然欲泣,就像突然記起一個人的臉,生命為一的缺失得以完成。」嗇色說有些歌無法避免地令人響起過去生命中的片段。吉光片羽之中,總有一些碎碎落落的影像湧現。那些得以觀想成流動的影像,那時候的黃碧雲筆下的女子,還有溫柔與期待,傷懷之外還有期待,悅人而媚,忘記了自由與完整,在期待愛的妄念中。

以前還寫著不像樣的詩的時候,有了一些好奇的人,好奇那些不像樣的詩,還是好奇寫不像樣的詩的我?然後就有了一種超乎好奇的想像,把我想像成他們的女子,適合他們的。於是我似乎有點明白,關於書寫與權力,和那些我讀你,我想像你,所生之距離的想像,像是你在靠近我,其實是一種媚,一種惑,一種其實是你太多的以為。是以,讀到「妖言並不難,對我來說,順性而已」時,我笑了出來。黃碧雲說妖言能夠惑眾,但她那樣生冷與尖酷的故事,卻只足夠讓那些自以為特別不耐平庸的憤怒女子感動,炫然欲泣,但那樣便已經足夠,只要有一個人能夠因為讀你,而受誘惑,便已經足夠。如果我能見到黃碧雲,我必然會這樣對她告白,我讀妳,然後感到了炫然欲泣的心情,而妳是否感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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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esecatint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